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明年(107年)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超過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6個,分別為107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及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4天。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放假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周二或周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以前一周的周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107年民族掃墓節(4月5日)適逢周四,調整4月6日(周五)為放假日,3月31日(周六)補行上班;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周二,調整107年12月31日(周一)為放假日,12月22日(周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另外,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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