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付錢買通部落客,到底是對還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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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5 第1757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Mr.6
付錢買通部落客,到底是對還是錯?
創立於去年初的PayPerPost(PPP),一開始就是一個備受爭議的網站,有人稱它為「網路惡魔」、說它「污染部落格圈」。PPP的服務就是,它承接了一堆廣告搞「置入型行銷」,出題目給部落客寫,只要部落客照著它的要求寫文、刊登在自己部落格裡,並寄過去經過PPP認可後,PPP會馬上付100美元到幾百美元不等的費用給部落客作為酬謝。據ValueWiki數字,目前已經有1萬5千5百名部落客被這樣的系統給「買通」(PPP將這些人稱為「posties」),其中幾位部落客樂於分享自己寫文賺錢的體驗,譬如Simple Kind of Life部落客,連續六個月幫PPP寫文換來一個周末外洲度假加上全家人的聖誕禮物,另外這邊還有四位部落客在鏡頭前暢談自己被買通的體驗。

雖說部落客寫文章是他的自由,但PPP的做法連許多動不動就喊「freedom」的美國網路人都很不爽,這股火苗不斷沿燒,即使PPP終於在各方壓力下開始規定所有部落客皆必須自我揭露(disclose)自己寫這篇文章是被「買通」的,戰火依然未歇。

正在美國洽公的創市際Jason前天捎了封信給我,介紹了一則精彩的podcast影片,要我一定要看到最後一秒,因為「最後會有非常驚奇的東西」。在這則影片中,美國資深網路人Jason Calacanis訪問了PPP的創辦人Ted Murphy,為了看這個驚奇的東西,我坐定在椅子上,乖乖把一則50分鐘的影片看完。

在解釋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之前,容我先說明一下這件事的背景。之前PPP曾辦了一個尋寶過關遊戲(Scavenger Hunt)活動,最後是由一個叫做Julie的參加者獲勝,把「I love HP」幾個大大的字寫在她的額頭上,取得若干報酬。這場活動的意義是在反映PPP的「全民幫忙廣告」的理想,而事實上這種「把字寫在身體上」的廣告方式常在車展、電腦展的美女模特兒身上看到,算是美女與廠商之間的一種兩廂情願的合作模式,但Jason Calacanis顯然不很苟同,曾和其他部落客一起撰文諷刺PPP和這可憐的Julie。

因此,Jason與Ted的面對面訪談,肯定不會是一場順順利利的互褒互捧的對話。果然,原本還算心平氣和的雙方,到了後來,火藥味愈來愈重,但兩人都還是很有風度的,笑咪咪的「對事不對人」,不過,從第47分鐘開始,事情有了變化,Jason再次提起這位額頭上被寫字的Julie的事。

為了避免著作權問題,我只能將他們倆人的談話內容用我自己的語言大略詮釋一下如下:

Jason(J):你難道不覺得,這樣做(在Julie頭上寫HP)是不禮貌的行為嗎?

Ted:不會啊,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啊…。

(好,重點來了。)

J:沒問題嗎…唔。啊哈,好,假如我現在送你$100美元,你願意把「Calacanis Cast」也寫在你的額頭上嗎?

T:(有點驚訝) 唔,假如給我1000美元的話,或許我會這樣做…。(顯然是用高價來避開這丟臉的事)

J:那200美元呢?你都給那個女人200美元了,為何自己不敢做?

T:(猶豫) 假如我拿到200美元,可以選擇我要做什麼事的話,我會考慮一下吧 (這也算是PPP的原則,被買通的部落客posties是自主決定的,沒人逼他們)

J:拜託,$200啦!(寫在額頭上)應該還好吧?

T:唔,如果,這是讓我非常非常興奮的事,我就願意。(還在想辦法擺脫Jason糾纏)

J:奇怪,上「Calacanis Cast」難道不是很令人興奮的事情嗎?你之前在自己部落格文章不也透露你很期待與我的相會?

T:呃,我原本只是覺得,來這裡是為了促進雙向的溝通(而不是來這邊被逼寫額頭)…

J:OK,那400美元呢?願不願意?拜託,那個女人都願意為了你和HP犧牲了她的額頭了,你竟然還是不肯?

T:(面有難色) 呃……好吧,假如你願意給我1000元,我願意做,然後把這1000元給那個女人。

J:哈,好。就這樣!我身上只有500元,另外500元我再用PayPal匯給你。

T:(有點掙扎,想要重新聲明狀) 我願意為這些postie (被買通的部落客)做這件(丟臉)的事。(大喘一口氣,然後再強調),到最後,我絕對不會請誰來為我做事情。

J:好 (意思是廢話少說),現在你可以選顏色了,紅、藍、綠、黑,你要哪一個?

T:我……選綠色。

J:(跟攝影機旁邊的助理說) 他要選綠色,你來寫吧!

T:(訝異) 怎麼不是你來寫?

(這時候助理已經把綠色的馬克筆拿到Ted的額頭上,開始下筆了,旁邊七嘴八舌,叫助理字要寫小一點才寫得進去。攝影鏡頭來個大特寫,此時額頭正在被寫字的Ted,眼神顯然非常的尷尬)

T:(試著找話題) 你不覺得不錯嗎?這是公平交易啊!

(十五秒後,「Calacanis Cast」寫完了,攝影鏡頭再拉進到Ted的額頭上)

T:(試著反將一軍) 所以,你(Jason Calacanis)現在也算是PayPerPost的一員了!

J:對,我也是你的客戶了!(攝影鏡頭不斷的盯著Ted的額頭和下面閃爍的眼睛)

最後,這則冗長的50分鐘影片,就停在創業家Ted被畫滿綠色字符的額頭上結束。

我不確定大家看到這裡有何感想。說實話,在看到此影片之前我對PPP也抱著袖手旁觀的態度,覺得它會一條很命苦、很坎坷的創業路,不過,當我看到創業家Ted額頭上被寫字,超級丟臉的畫面,卻還堅持著對鏡頭說,「我的PayPerPost並沒有錯」、「你應該也來試試看」,我的內心其實是激動不已的。Ted來自行銷背景,本身已是個成功的連續創業家,之前曾創過MindComet等六間公司,或許他已經有了一些財務成就,但至今他依然願意為了自己的創業而豁出去做這些丟臉事,直接走進Calacanis攝影棚來面對外界的砲火。先撇開PPP的爭議不說,以創業家個人角度來看,這就是創業家的風骨了。之後Ted也在自己部落格寫了一篇關於這次被寫額頭訪談感想,依然非常有風度。

PPP雖刻意低調,慘的是,整個美國部落格圈對於PPP的指控反倒愈演愈烈。此文前段以「兩方戰火未歇」形容戰局,但真實的狀況其實是「戰火一面倒」。最有影響力的部落客TechCrunch在這裡、這裡,幾乎每次寫到PayPerPost都沒有好話,直接說「我很希望看到他被關進監牢。」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如FTC、WOMMA也不斷反彈,逼PPP做出調整。PayPerPost的model引起爭議的最主要原因,並不在於它讓部落客賺錢,而是它讓他們賺錢的方式是寫作置入型行銷文章,然後暗自拿錢(也就是不自我揭露,disclose),這件事有它的漏洞在,沒錯,但我以旁觀者的角度,觀察到各方在為PayPerPost加諸各項罪名的各式各樣不太文明的冷潮熱諷,讓我更警覺到文明的下墜。或許這辭可能用得強烈了一點,但我指的是所謂「科技文明」這件事。

PayPerPost身在這個「一日三變、一年千變」的快速變化的科技世界,利用一種叫做「部落格」的新表現形式來展現新價值的新嘗試,或許,它的確有些不太好的暇疵,但畢竟這整件事情全是「新」的,在現代的「科技文明」中,我們已經看到這麼多東西,在去年還是不太對勁的,到今年已經變成主流商品,明年呢誰都不知道會發生何事,因此,在這「科技文明」中,隨隨便便就引經據典來認定一個東西「不文明」,本身就是「不文明」的作為了。我認為部落客不應該這樣拚命的斬釘截鐵的將PPP歸類為「不正確」,甚至「有罪」。天下有太多行之好幾十年「不正確」的事情還繼續存在,比較起來,PayPerPost是不是如此的「不正確」還有待時間考驗,市場自然會決定它的存亡,這樣繼續的攻擊PayPerPost,只會曝露部落客的格局竟然如此不宏觀,如此不尊重其他人自願被科技洪流的影響,說芭樂一點,這可說是「非常不Web 2.0」的作法。

在主力部落客紛紛批鬥中,支持PPP的聲音相對就較為小聲了,這些支持者主要的論調是,就算沒有PPP,也不能保證每個部落客都真的是用一顆晶瑩剔透的心在寫文章,而就算有了PPP,無論酬庸多高,大部份對自製作品有潔癖的寫作者仍舊不會為了賺錢而依題寫文章。這一批人的聲音之所以較小,一方面因為大家忙著創業(賺錢),沒時間寫文;另方面也是對他們而言寫這些文章沒有用處,他們專注在把自己的夢想達成,在地上爬、在額頭上寫字,都要達成夢想,所以在網路上吃點虧沒有什麼關係。

先講清楚我不偏向任何一派,但我認為,關於本文主題,「付錢買通部落客,到底是對還是錯?」,這問題問出來本身就已經不對了,因為它只給了「對」和「錯」兩條路,兩邊都想把對方關進大牢裡;科技是需要時間來嘗試的。在一個科技不斷加速且變動的環境中,我們絕對要保持原來程度的道德價值觀(ethic value),不能讓它下墜,但我們也不該增加「道德複雜度」(ethic complexity)。新的東西一出現,尤其在現在這個部落客可以隨便放砲的年代,往往剛好成為許多寫作者最棒的寫作題材,拚命在這個新玩意兒中間想出一大堆延伸出來的「對」或「錯」的道理,加上許多古人的話,全部串串在一起,自成另一套看似很有道理的道理,但兩方辯到最後,不知道在找尋什麼真理,就像漫畫書常常畫的,大家扭打成一團雲霧,最後是「科技」自己,從那團煙霧中走出來,扭打的人不知道主角已離去,還繼續在雲霧中混仗。最後什麼也沒得到。

而如果以創業家的角度來看,創業更是沒有對與錯的。若以欣賞的角度來看PPP,或許會驚覺它還算是一個蠻有創意的公司,一路走來先以DisclosurePolicy.org方式鼓勵部落客自我揭露(PPP被迫的),另外還開了一個網站RockStartup.com來記下這個飽受砲火的PPP一路的歷程,還有剛剛提到的尋寶活動等等,從這角度來看,PPP還算是一個頗有深度又有持續創意的網站。網路這麼多layer在下面解決複雜的技術,就是為了鋪設一片大平台,讓創意在上面不斷發生,二十年後,道德觀與法律必須跟著高科技發展而作出必要的調整以維持文明的品質,但我們不能忘了要繼續給這些勇於創新的創業家一些機會與時間,而不是直接將它批為「對」或「錯」。

 
「Mr.6」的本名為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互聯網經驗超過15年,出版12本書,返台後投入創業投資與網路產業,與在矽谷創業成功賣出公司的弟弟劉威廷共同經營「Mr.6行銷團隊」,繼續經營最愛的網路產業,助企業挑戰更高效益的網路解決方案,邀請Mr.6演講或授課請來信:help@mr6in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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