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的教育方式 很多人會將開放教育誤認為就是對孩子無條件的溺愛和寵愛,其實所謂的開放教育應該是有框框的自由,而這個框框與其說是任何的限制,倒不如說是將心比心的能力──尊重自己與他人,若沒有了這個框框,自由或許將成為災難。
我常常會在講課時和家長分享三種父母角色(依據我在美國念研究所時讀到的一份研究報告): 前二者是我們最常見的兩種極端。以孩子去便利商店買東西耍賴為例,溺愛孩子的父母或許因為面子或者是不想孩子難過,而立即滿足孩子的需求,這麼一來孩子就無法在情境中培養出「暫緩需求」的能力。嚴厲專制的父母遇到相同的情境,可能斷然拒絕或加以打罵處罰,但卻沒有理解接納孩子的感受。 那麼,具有威信的父母會怎麼處理呢?她可能會說,媽媽知道你很想買這個東西,可是我們今天沒有打算要買這樣東西喔,請你回家把它畫下來,等生日時再從願望清單上來挑選。聽到這,是否有人會想怎麼可能?但是,如果你從孩子第一次耍賴時就這麼做的話,孩子是真的可以和你理性溝通的。這個方法之所以有用在於,大人理解接納孩子的需求──當他說想要買那個東西時,他就真的是全身上下都想買那個東西了,但是這並不表示大人一定要立即滿足孩子的需求,因為這麼一來,孩子就無法學會暫緩需求的能力,而變成「我要,我就是要」的任性任為。 一般來說,暫緩需求的能力會隨著抽象思考能力的發展而來,也就是說大約在孩子七歲之後才能慢慢發展並逐漸成熟,因此在孩子七歲以前,是需要有人引導他們逐步學習的。 最好的典範莫過於《娜米和可愛的動物們》裡的媽媽,當孩子提出想要養一隻動物的要求時,娜米的媽媽請孩子想一想能不能找到一隻不會太高的動物才行。於是,娜米發揮了想像,媽媽也陪著她一起想像,最終由娜米知道想到了一個可以養在家裡的動物。 或許這個方法在一開始會需要大人花費比較多的時間,但卻能夠讓孩子在身心健全發展的情況下,成為能夠理性思維的孩子。大人們千萬不要將溺愛寵愛和開放畫上等號,要是遇到孩子言語或行為上傷害別人時更要立即的制止,因為將心比心的尊重別人,是開放教育最高的指導原則,而在這個原則之下,孩子將能勇於表達自我、實現自我,成為真正獨立自主的個體。 (在教養的路上從來沒有什麼一蹴可及的方法,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因此請小心謹慎我們每次的對待,並時時思考我們所用的方法,能不能夠讓我們的孩子具有將心比心的能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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